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会员会费是本会最基本的经费来源之一。为了切实做好本会会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,保障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需要,更好地为会员服务,参照省内各行业社团组织的做法,结合本会实际情况,特制订《陕西省房地产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第二条 根据《陕西省房地产商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应按照本《办法》的规定,按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。新入会的单位,需在确认资格的当月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。
第二章 会费收取时间、标准
第三条 根据会员在本会中承担的职权和性质,实行级差收费制度,原则上每年缴纳一次会费。
第四条 会员会费汇至以下银行账号:
账户名称:陕西省房地产商会
账 号:626 878 563
开户银行: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
第五条 收费标准:
1、普通会员:3000元/年
2、理事单位:5000元/年
3、副 会 长:30000元/年
4、会 长:50000元/年
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
第六条 会员会费纳入本会财务预算范围,专设账目、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。
第七条 会员会费的用途:
1、本会的日常开支、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用;
2、服务会员,开展培训、论坛、沙龙、年会等各类活动;
3、捐赠、扶贫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;
4、其它活动。
第八条 本会在每年的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上,向全体理事或会员汇报年度会费的收取使用情况,并接受会员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。
第九条 会员退会或被取消资格时,不得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会费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条 本《办法》经2024年5月10日陕西省房地产商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十一条 本《办法》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《办法》自呈报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后生效。